2025年赤壁市
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指标到校分解方法示范高中?
享受指标条件示范高中?录取办法?
一起来看看 方案的主要内容吧
(点击看大图 )
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
农村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示范高中,推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赤壁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我市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现制订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省级示范高中:
赤壁市第一中学
二、分配生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为赤壁一中2025年招生计划数的45%, 共475个( 即将今年赤壁一中1055个招生计划的45%作为分配生计划数), 明年计划将分配生比例提高至50%示范高中。
三、分配办法
根据分配生计划向农村学校倾斜的原则,按照2:1的比例(农村学校分配生比例为城区学校的2倍)确定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示范高中。具体为:按照农村学校分配比例将475个分配生计划中的199个按中考报名数分配到农村初中;将475个分配生计划中的276个按中考报名数分配到城区各公、民办初中(各校分配生人数四舍五入到整数)。具体分配指标数如下:
(一)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
序号
学校名称
中考报名人数
计划分配人数
分配生比例
合计
4700
276
5.87%
1
第一初级中学
1528
90
2
实验中学
639
38
3
第五初级中学
960
56
4
实验外校
437
26
5
华舟学校
307
18
6
慧晟实验学校
311
18
7
宏宇学校
54
3
8
宏强学校
71
4
9
陆水实验学校
175
10
10
华师元一赤壁学校
218
13
(二)农村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数:
序号
学校名称
中考报名人数
计划分配人数
分配生比例
合计
1694
199
11.75%
1
茶庵岭学校
33
4
2
车埠镇中学
158
19
3
赤壁镇中学
62
7
4
官塘驿镇中学
413
49
5
黄盖湖学校
12
2
11.75%
6
陆水湖学校
27
3
7
蒲纺一中
367
43
8
神山学校
122
14
9
新店镇中学
170
20
10
余家桥学校
26
3
11
赵李桥镇中学
164
19
12
中伙铺镇中学
120
14
13
三国青少年成长学校
20
2
四、分配生资格认定条件
分配生资格由学校组织专班严格审核认定,按规定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示范高中。2025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示范高中。
(二)初中阶段在同所学校或在享受同等优录条件的学校就读满3年(因特殊原因由城区转往农村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的可享受农村学校分配生资格),或由市外正常转入的学生示范高中。
(三)城区初中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在赤壁一中招生考试统招分数线下 40 分内(含 40 分),农村初中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在赤壁一中招生考试统招分数线下 60 分内(含 60 分)示范高中。
(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应达到18分以上示范高中。
五、志愿填报
具有分配生招录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咸宁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赤壁一中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学校示范高中。
六、录取办法
(一)2025年赤壁一中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顺序依次进行示范高中。
(二)分配生录取时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总分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单科分数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排序,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时,再以语文成绩排序,依此类推录取)示范高中。
(三)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不能完成录取的分配生计划,农村学校剩余计划面向全市农村学校在最低控制线内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城区学校剩余计划面向全市城区学校在最低控制线内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示范高中。经过补录后,仍有计划剩余则面向全市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次进行补录。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促进均衡示范高中。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倾斜,是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政策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示范高中。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各校要认真学习方案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利用各种渠道向老师、学生、家长做好宣讲工作,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分配生招生方案。
(三)压实责任,规范操作示范高中。各考生学校的书记(校长)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并签字确认,要将分配生招生录取办法和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问责从严。
说明:
1.本方案仅针对2025年度招生有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后若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示范高中。
2.本方案解释权归赤壁市教育局示范高中。
赤壁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 来源 | 赤壁教育信息